公司近日接到举报,反映个别经销商无视《经销商营业守则》(中国版)相关规定,用微信等方式传播不实信息,给当地市场造成恶劣的影响,给公司和市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现郑重重申
第三项 第八条:天狮经销商对天狮业务推广的责任:
8.1 认真学习和清晰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实事求是地介绍天狮公司,不得夸大天狮公司实力;
8.6 不得散布任何未经天狮公司认可的业务、政策、营运等信息,或对天狮公司公布的各类信息作失实传播;
8.8 不得宣扬快速暴富或物质享受;
8.12 不得利用经销商的经营场所以及与天狮业务相关之场合、资源或关系进行融资、集资、募捐等活动,也不得诱导他人进行任何投资、贷款和证券交易等金融和证券类活动。
为了有效保障《经销商营业守则》(中国版)的贯彻执行,规范市场秩序,打击违则行为,呼吁广大业务人员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特发此公告!
对无视《经销商营业守则》(中国版)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作关系,并依据危害情节轻重,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同时提示大家不要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成为传播不实信息的工具,为自己,为公司带来利益损失和精神困扰!
谣言止于智者,诚信经营,从我做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