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宣传部、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广西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全面落实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管责任,保持高压态势,查办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力争2021年底前有效净化广西保健食品市场。
《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严把生产许可准入关,组织开展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现场核查。加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率达到100%。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及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的违法行为,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稳步推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今年全区完成不少于8家、有关市完成不少于1家体系检查任务,明年完成全区在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全覆盖。
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行为。引导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按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要求,在产品标签主要展示版面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保健食品之外其他食品的标签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严厉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户外广告等媒介平台监管,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以及传销犯罪等行为。
同时,完善保健食品原料管理,依法全面禁止使用明令禁止食用的陆生野生动物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深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和备案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注册审评“一次补正”制度。完善法规标准制度,配合国家开展保健食品注册批件清理换证工作,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运行,推动保健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到2021年10月20日前的集中整治阶段,各地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对取得的工作成果应持续保持、加强巩固。
七大重点任务
●加强生产经营许可审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营销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未经许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等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等虚假宣传保健功能,非法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利用网络、会议营销、广播电视、电话营销等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
●严厉查处通过传销、违规直销等方式营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广泛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