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的起诉书。该起诉书上披露,该传销公司打着“共产共富”等幌子,虚构盈利项目,在全国引诱500余万人加入,涉案传销资金为70余亿元。
其中,齐某某等10名骨干人员先后加入该传销公司,通过劝说身边人员、利用微信群等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会员,鼓动下线多投资、发展下线,以获取非法利益。
经依法审查查明:岳某某自2016年6月先后成立青岛大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狮公司)等30余家公司,购买了“中销联合”、“一壶茶”、“星通易赚”、“赚客帝国”、“文惠王”、“乾多多”、“开心海豚”、“盘古邦”、“九龙壁”等11款手机APP软件,该11款软件均包括分销三级奖励模式、团队奖励模式、区域奖励模式等传销模式。
大狮公司通过宣传上述系列APP平台具有国家背景,能够实现参与者分红、实现共产共富等虚假宣传,虚构盈利项目,引诱参与者加入。鼓励推广员发展下线到平台购买商品,会员发展的下线会员越多,赚的钱也越多。
至2019年4月,注册参与上述11款APP软件的用户达500余万人,最深层级达30余层,参与者缴纳的传销资金为70余亿元。
被告人齐某某、刘某某、向某某、张某某、代某某、段某某、康某鑫、蒋某某、刘某、袁某某在先后成为大狮公司系列平台的推广员后,通过劝说身边人员、利用微信群等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会员,创建微信群将下线会员拉进群,在微信群里组织下线会员宣传、学习大狮公司的经营模式及相关的一些虚假的宣传资料,鼓动下线多投资、多再发展下线,以不断壮大团体,以获取非法利益。
2019年4月,岳某某及大狮公司相关人员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查处,大狮公司的系列平台均被关闭,被告人齐某某、刘某某、向某某、张某某等人仍继续鼓动下线人员坚守,等候巨额回报,在微信群被封群后,再创建新的微信群,继续宣传大狮公司的相关虚假的资料,鼓动下线人员继续坚守,等候回报。
至2020年11月21日案发,齐某某发展下线214976人,提现464850元;刘某某发展下线27203人,提现319300元;向某某发展下线29264人,提现707000元;张某某发展下线2854人,提现96600元;代某某发展下线6769人,提现获104000元;段某某发展下线5985人,提现148000元;康某鑫发展下线4924人,提现317000元;蒋某某发展下线10573人,提现获利228000元;刘某发展下线4128人,提现116000元;袁某某发展下线2354人,提现约7万元。
石峰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上述10名被告人明知岳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与者以购买商品或者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活动,仍积极参加,大肆宣传、推广岳某某的传销组织和引诱、发展他人参与,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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