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江苏省扬州市召开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工作部署会。根据会议要求,从现在开始至2021年2月28日,扬州将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压缩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生存空间,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打击传销,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一项长期任务。”中共扬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扬州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许林灿在部署会上强调,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公安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打击传销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行动,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扎实深入地开展好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到位,切实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扬州”建设。
“打击传销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本着‘严厉打击、长期作战’的治理原则,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持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尤其要实施长效监管。”扬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扬州市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胡春风在会上表示,要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高效地处置涉传线索,坚决做到“露头即打”。
“近年来,传销犯罪的形式变化多样,隐蔽性强,危害大。”扬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秦雨花介绍,目前从全国来看,传销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以“PE、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红包互赠”为名义的金融传销;二是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优化资本、资本孵化”为旗号的异地拉人头传销;三是以“电子商务、网赚、网络游戏、网络资本运作、网络加盟、网上学习培训、网上基金投资”等为旗号的网络传销。
会上介绍此次联合行动,扬州市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将:
1.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城镇出租房屋、居民小区、校园周边等区域人员非法聚集、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活动,严惩以“介绍招聘工作”“创业就业”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下岗职工参与的传销行为。
2.重点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3.重点打击假借“微商”名义,以“区块链”“金融互助”“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
4.重点打击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房屋出租者和房产中介服务机构,严惩给传销人员通风报信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