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峄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7000余万元,对犯罪团伙予以强力震慑,有效彰显和维护法律权威,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据悉,2020年4月,峄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等5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经审理查明,张某等5名被告人建立太阳能股权网络平台用于销售“股权”,采用发微信、开现场会、组织参观等方式进行宣传,引诱他人购买“股权”,形成34个层级,根据发展“股东”人数及投资额,按照静态奖励、动态奖励等方式进行返利,共发展“股东”6万余人,吸收资金3亿余元,严重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到3年、罚金30万元到5万元不等,依法追缴非法获利及孳息,上缴国库。
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峄城区人民法院通过有效技术手段,执行干警辗转多家银行,对涉案银行账户进行划扣。截至目前,立案金额已经全部执行到位,追缴违法所得7000余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