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广西全区法院打击传销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对一起涉传销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惠公司”)成立后,以“云联商城”为交易平台,以“消费全返”的经营模式为名,引诱他人加入,不断发展会员,吸收资金。2015年6月18日,被告人唐钦配经他人介绍成为云联惠会员,后升级为铂钻会员,后又以14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贺州市云联惠董事长职位。此后,唐钦配不断介绍他人购买贺州市云联惠GP(参与公司管理的股东)、LP(不参与公司管理的股东)职位,以此成立贺州市云联惠公司。贺州市云联惠公司作为云联惠区域代理公司既不生产也不销售产品,但可以获得本区域云联惠加盟商家销售额的9‰白积分的奖励,以此获利。
经广东鑫证司法鉴定所鉴定,唐钦配下线总人数2459个,直接下线人数172个,下线层级18层,白积分账户余额为70659960.764,红积分账户余额为2228.37,库存积分账户余额为16556.00,服务账户余额为887600,提现总金额为26551;其运营管理的贺州市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4层,白积分账户余额为1665106275.181,红积分账户余额为7406392.02,库存积分账户余额为4455000.00,创业账户余额为7160,预付款账户余额为59,服务账户余额为18178551,提现总金额为1488900。
经查,云联惠以“消费全返”的经营模式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大肆发展会员和代理,收取创业共享金、会员费、代理费等巨额资金,利用后来者交纳的资金支付之前承诺的返利,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综上,云联惠的运营模式应认定为传销活动。被告人唐钦配明知云联惠公司是不生产也不销售产品的交易平台,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注册成为该公司的铂钻会员并购买董事长职位成立贺州市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昭平县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该平台积极宣传云联惠,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等起关键作用,其下线层级达18层级且下线人数达2459人,其行为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钦配积极参与云联惠传销组织,并成立贺州市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昭平县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该平台宣传云联惠并积极发展下线,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等起关键作用,其下线层级达18层级且下线人数达2459人,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钦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成立。被告人唐钦配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依法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唐钦配不是云联惠传销组织的发起者、决策者、操纵者,仅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唐钦配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唐钦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为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打击刑事犯罪,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唐钦配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二、扣押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予以没收。
三、继续追缴被告人唐钦配违法所得人民币26551元。
贺州网警提醒您:
以发展会员、加盟等名义要求交纳资金、购买产品、发展下线,并以下线所交纳的资金或销售额作为报酬提成依据的,均属于传销行为,请提高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