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组织善心汇被公安机关捣毁,但是其发展的几十万人中依然不乏被洗脑者,顽固相信善心汇的蛊惑。所谓洗脑,是被人用经过设计的方式灌输了一种观念,且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存在于脑中。随着近几年传销活动的泛滥,参与者被洗脑的现象越来越多。很多陷入传销组织的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无论怎样讲解传销是违法的,他们就是油盐不进,只相信传销组织的宣传。
在近几年的传销活动中,令人痛心的是大学生的比例越来越高。大学生一旦被洗脑,对其他人有更大的感染性。人们痛恨传销,认为那些被洗脑的人愚昧,但是一个现象值得深思:绝大多数陷入传销的受骗者,原本是正常、善良的。为什么他们这么容易被洗脑,成为逆社会而动的人呢?这是一个心理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随着社交互联网的普及,自媒体越来越发达,这个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剖析这种现象,对于打击传销、完善社会管理十分有意义。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人被洗脑是一种认知不协调的自我调适过程。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利昂·费斯汀格的认知不协调理论在这方面很有参考价值。他在《认知失调论》一书中提出,当个体面对新情境,必须表示自身的态度时,个体在心理上将出现新认知(新的理解)与旧认知(旧的信念)相互冲突的状况。为了消除这种因为不一致而带来的紧张不适感,个体在心理上倾向于采用两种方式进行自我调适。其一,对新认知予以否认;其二,寻求更多新认知的信息,提升新认知的可信度,借以彻底取代旧认知,从而获得心理平衡。
通俗地说,就是人在压力或其他因素影响下,往往会用主动调适,抛弃以往的认知,以减轻不舒适感。我们不应该简单地嘲笑那些陷入传销的受骗者,他们被洗脑并不是所谓傻。如果这种调适过程被人设计,会成为一个洗脑的过程。而人一旦进入这个过程,就有可能意识不到在被人洗脑。英国作家科尔顿说:“有些骗局布设得如此巧妙,只有傻子才不受骗上当。”
传销组织洗脑过程
来看一下传销组织的布局。一个被洗脑的受骗者,大体要经过这样几步:
第一步,熟人邀约。邀约的理由通常是招工、考察项目、游玩等。因为是熟人邀约,所以此时受骗者是没有防备的。
第二步,游玩放松。受骗者到达目的地后,先被带着参观游玩。他们此时开始有怀疑,但只是轻微的。
第三步,亲情围攻。受骗者到邀约者住地时,会有已经参加传销的人来表示关心,让受骗者感觉氛围温馨。到住地是最重要的一关,此时是受骗者怀疑最深的时候,营造温馨的气氛,目的是缓解受骗者的抵触情绪。
第四步,观念灌输。在受骗者警惕性几乎丧失后,传销人员以各种方式向受骗者灌输信息,有上课形式,也有谈心形式,信息的核心是受骗者“正在接触一个十分难得的成功机会”。
第五步,成功见证。在受骗者犹豫的时候,会有安排好的“见证人”来展现成功的证据。此时受骗者已经处于犹豫和无助的阶段,“见证人”发挥了最后推手的作用。
第六步,交款上套。传销人员会想尽办法让受骗者交款。这是一个关键的套,因为有了这一步,接下来的行为就是受骗者内在的动机在发挥作用了。也就是说,受骗者从此开始转变为传销人员。
从这些步骤可以看出,一旦落入传销的群体,如果没有强大的心理定力,很难抵挡这些套路。从目前情况看,陷入传销的多是未毕业的大学生、农民工等。这些人共同的特点是收入低、社会经验少、迫切需要向上发展的通道和机会。传销组织利用他们对转变现状的憧憬实施诱惑,而一旦被传销组织洗脑,这些特点有可能转化为类似宗教式的偏执。
典型案例阐述洗脑现象
一个费斯汀格经手的案例,更有助于对传销洗脑现象的理解。
1950年,费斯汀格读到一篇报道,芝加哥一个名叫玛丁的家庭主妇,是一个叫“追求者”的地方教派的组织人。她向信众们宣称,1955年12月25日,一场洪水将摧毁世界,而外星人会驾着飞碟解救他们。费斯汀格和他的学生来到这个地区,潜伏在这些信徒中观察他们的行为。
据费斯汀格记录,“追求者”们为世界末日做好了一切准备,辞去了工作、变卖了家产,甚至把裤子上的铜拉链都剪掉了,以免妨碍飞碟的电子通信。结果,1955年12月25日,世界并没有毁灭。按理说,这些受骗的人应该清醒了,但是,这些坚定不移、付出了重大代价的信徒们不但没有改变信念,反而变得更加坚定和虔诚。他们相信,世界没有毁灭,是因为他们虔诚的态度感动了上帝。“追求者”们甚至完全改变了他们以前低调、不愿与外人来往的作风,变得更热衷于宣扬他们的教派信仰,加倍努力向他人证明自己的正确。
费斯汀格认为,要使人们接受一个虚假的预言,有几个条件:首先,预言要符合人们原来的信念;其次,需要接受预言者卷入预言的相关活动(个人卷入的程度越高,为这项活动牺牲得越多,就越相信预言的真实性);最后,要维持信仰,还必须有社会的支持,或团体内部成员的相互支持,以相互强化无法证实的信念。
可以看到,这个现象与传销组织以及其他类金融的欺诈活动所表现出来的情况非常类似。如今传销活动和一些类金融的欺诈活动已经表现出这种邪教的特点。如善心汇的组织者张天明被公安机关抓获,仍有大量善心汇参与者为其鸣不平,依然坚信他们通过善心汇能够既行善又发财。
采取针对性措施防范传销
从费斯汀格的理论和传销受骗者的被洗脑步骤可以看到,信息的作用非常重要。现在很多传销组织者并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而是如上所述采取亲情的方式来“围猎”。我们要反思传销者为什么会有这种自信,针对他们的招数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尽量防范传销活动的多发。从政府层面讲,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改善。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不仅要完善有关打击传销的法规,因为传销活动是典型的欺诈行为,还要特别加强这个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完善。另外,很多传销活动,如各种币的传销,以及商业机会的传销,已经是类证券性质的活动,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也需要尽快完善。只有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给社会公众确立判断社会现象的标尺,防止消费者轻易被洗脑。
第二,完善探头功能。有些传销组织存在一段时间没有部门制止和打击,这本身也是受骗者被洗脑的一个外部促进因素。要完善政府监管的探头功能,对类金融的欺诈活动,绝不能姑息养奸,任凭其做大。例如,应该确定政府的第一责任部门,建立与民间组织的固定信息交流和政府间信息处理机制,对这类活动进行查处。
第三,完善信息沟通。人们难免有这样的疑问,当前社会,信息传递如此发达,为什么还会有人那么容易就被洗脑,难道他们找不到准确的信息吗?其实,恰恰是因为信息化高度发达,反而可能强化信息不对称的情况。特别是近几年自媒体发展迅速,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多了,可信息碎片化也使人们更少去关注系统化的信息。政府在利用信息沟通方面还比较滞后,除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站之外,很少主动向民众推送防范传销相关信息。例如,微信是目前最普遍使用的交流工具,政府可以和腾讯公司合作,主动推送防范类金融活动的权威信息。在政府的网站上,回答公众的提问也尽量明确。
第四,完善社区治理。传销组织活动越来越隐秘在社区里,混同于一般的租户开展活动。近年来开展的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取得了成绩,但是不能把社区治理简单地变为任务化的治理。监管部门可以和民政部门合作,推进社区的民主管理和志愿者组织的发展,使社区居民之间关系更加透明,让居民更加关心社区的事务和安全,铲除以租住方式从事传销的组织,减少其他人上当受骗的机会。
总之,现在很多传销活动已经不是纯粹地下的活动。传销人员依靠一套设计精巧的洗脑流程发展下线,也利用了目前监管的不足和社会信息沟通的不足。打击传销,仅依靠运动式的方法不能奏效,必须根据传销组织洗脑的特点施策。□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杨 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