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召开“双11”网络消费警示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工商局市场处负责人介绍了我省网络消费市场的发展现状。在市场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我省加强监管力度,先后查处网络传销案件 2起。“中国一川”传销案,涉案非法交易额高达7.9亿元。
网络零售突破500亿
近年来,我省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迅猛。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省网民总数达1975万人,电 子 商 务 普 及 率 为54.2%,居全国第11位;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突破2300亿元,同比增长约20%,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比约为77%,网络购物占比约为23%。网络零售方面,2015年,网络零售交易规模突破500亿元,同比增长约22%。
阿里巴巴“千县万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项目在我省确定5县作为首批试点,即孝义、太谷、祁县、介休、侯马。山西本土农村电商企业 “乐村淘”、“田农宝”、“汇纳云商”等也发展迅速,还出现了“贡天下”扩张至全国的电子商务企业。知名连锁便利店“唐久”与“京东”合作等线下线上融合发展的市场格局。
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的迅速发展,要求监管者探索监管新模式。近年来,我省工商部门建成了网络交易诚信系统,完成了数据搜索、主体建库、执法取证等功能建设。目前,全省有7个市局成立了网监机构,部分县区局已经和正在设立网监机构。全省共指导第三方平台经营主体审查和登记档案3000余份,约谈电商13家。
目前,我省已建立了全省集中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全省工商系统登记注册的210余万户各类市场主体登记以及监管信用信息,能够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网向社会公布。
查处2起网络传销案
全省开展了线上线下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各种侵权假冒、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先后查处2起网络传销案件。“中国一川”传销案,网上发展会员约2万人,非法交易额高达7.9亿元。山东仁德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传销案,网上签订房产团购互助加盟协议书65份,签订股权代持协议57份,收取了45名团购互助加盟会员费用。
截至现在,全省共检查网络经营主体8231家,清查网络销售信息1017条,责令删除违法经营信息226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816户;清理外卖网站问题供应商72户,删除团购网站不实商品信息9条。
存在八大问题
省工商局同时发布提供,网络交易中存在不少问题。
虚假宣传,部分网络经营者对其注册资金、资质证明、所获荣誉以及所销售商品的质量、成分、性能、用途、产地等进行虚假宣传,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外观、功能等方面与网站广告宣传存在差异。
商品质量低劣,一些经营者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甚至是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有的卖家对消费者进行低价诱惑,在网站上销售超低价的二手货或残次品。
不正当竞争,包括通过互联网违法提供不正当有奖销售,采用超级链接窃取商业秘密,截取客户信息,捏造事实诋毁他人商业信誉,网络炒信刷单,虚构交易等行为。
商标假冒侵权,通过网络销售假冒知名品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相关商品或服务。通过网页利用与他人驰(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或标识做虚假宣传等。
网络商业欺诈,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或与其相似的名称、包装、装潢,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等。有的卖家虚构合法交易主体,在买家汇款后不发货,造成买家款物两空。有的利用网络实施传销、合同诈骗、价格欺诈等。
团购交易陷阱,主要集中在团购网站发布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商家服务态度不好,接待能力不够,商品质量较差等。
快递环节,主要表现为先签字后验货,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商品不能按时送达,快件不快;快件丢失赔偿难度大、赔偿数额低等。
无证无照经营,没有取得相关部门的资格资质认证,包括经营者在应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而未办理的情况下,违规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有偿服务。有些平台把关不严,为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提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