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拉人头销售方式发展下线,并带到香港总部洗脑,再返回内地多省市把更多人拉下水。黄某、叶某、刘某、杨某等18名被告人在湖南、广东等地组织领导2万余人以销售“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为幌子从事传销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近日,湖南省宁乡县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黄某4年2个月有期徒刑。
新人可到香港参观入住高档酒店
自2003年起,亮碧思在内地以直销公司产品的名义发展销售网络,并根据投入资金金额和发展网络下线人数决定在公司的级别来获取人头费。
亮碧思的高层出入都有高档车接送,入住的也都是五星级酒店。只要是有意向进行投资的新人,亮碧思都会组织他们去香港参观学习,并安排入住高档酒店。
为了更好地管理传销团队,黄某、叶某、杨某3人于2010年成立了“THY”传销团队,他们筹集资金,用于在香港租用讲课场地及给新人垫付酒店费用等开支,传销成员则通过发展下线按照公司制度从公司获取人头费。就这样,黄某与其下线运用上述传销手段在香港、澳门及珠海等地先后发展30多人成为亮碧思传销组织的骨干成员,在湖南、广东、江西、湖北等地组织领导2万余人以销售亮碧思的相关产品为幌子从事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达10亿余元。
受害者无一退款成功
执法人员介绍,新人加盟亮碧思,须先投入5000元港币购买产品获得普通“经销商”的资格,并可以拿到业绩20%的提成。公司鼓励新人直接晋升拿更高提成,这样就要购买8万元的公司产品。越往上级别越高,提成也越多。另外,在介绍新人入会时,亮碧思声称能在一周内全额退款,这样的承诺其实是“海市蜃楼”。因为退款需要本人亲自到香港办理,而往往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时间就有可能超过一星期。“在我们走访的受害人中,没有一个退款成功的。”办案人员称。
主犯获刑4年多并处罚金200万元
2013年3月5日,宁乡县公安局接到马某的报警,称其被骗入传销组织亮碧思。马某说,他发现亮碧思虽然在香港地区属于合法企业,但是在内地并不合法,产品也不能在内地销售。“我这才知道自己不可能通过销售亮碧思产品获利,只能通过发展新人获利。”他说。
宁乡县警方掌握案件情况后,联合工商部门,经过近10个月的时间,辗转多地搜集采集人证物证,最终将黄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最终,亮碧思高层管理人员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他人也分获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亮碧思特大传销组织被瓦解。
□李广军 赵婵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