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特大传销案件,25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庭审中,公案机关指控,2009年月以来,被告人谢某等25名被告人先后来到南昌市,加入“自愿连锁经营”组织。该组织既无营业场所,又无商品,完全依靠所谓“纯资本运作”的方式进行运营,即让每位参加者通过缴纳人民币3800元至69800元不购买1份至21份虚拟产品获取加入资格后不断发展下线,且以下线的人数作为晋级及获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从中骗取财物。谢某等25名被告人均分别通过不断发展下线人员升至老总级别,并在传销活动中担任管理、协调、宣传等职责,共同组织领导“自愿连锁经营”传销活动。
据悉,该案将择日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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