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篇内容为“所谓传销将正式取消”的文章在网上流传。这些网传文章称:“经国务院批准,全国正式推出所有互助平台,不管你做任何互助平台,都是合法的,小投资,人民致富,所谓传销也正式取消!”而从这些文章的全文来解读,它们就是在暗指“传销将合法”。
这个说法是真的吗?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对此核实发现,这些网传文章是不折不扣的谣言。
记者看到,网文虽声称“传销正式取消”一事是由“国务院批准”,但这个如此“重磅”消息的发布时间、背景和详细信息等,却全都语焉不详。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这些文章全文充满各种语病,甚至连“所谓传销也正式取消”这句简单的话都有严重歧义。很难让人相信,相关消息是由“国务院批准”的。
再看各大媒体,记者查阅了多家权威媒体,没有发现任何与此“新政策”相关的新闻。记者又登录中国政府网,亦未发现有相关“新政策”出台。
不过,记者倒是发现了近期媒体对于警方打击非法传销活动的一些案例报道。据新华社报道,大连警方昨天(8月6日)对外通报称,大连警方近日破获一起特大非法传销案。警方共出动1000余名警力,分赴多省将名为“大众创业分享平台”传销组织的144名核心和骨干成员一网打尽,并遣散底层传销人员1万余人,现场扣押车辆43台,冻结涉案账户近6000个、资金8500余万元。
可以确定,网传文章提及的“新政策”根本不存在,而警方也仍在打击非法传销组织。
记者进一步搜索发现,近日的这些暗指“传销将合法”的网传文章早在2015年就已在网上流传。发布这些文章的微信公众账号,多数名为“XXX互助平台”或者“XXX创业分享平台”,还有“XXX虚拟币”。而这些账号的名称,与人民日报2018年7月发布的《101个传销组织名单》中的一些传销组织的名字高度重合。
在其中一个版本的网传文章中,记者还看到文中包含如下“奖励机制”: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传销法》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看到这里,《好消息:经批准,全国正式推出所有互助平台》这类文章的发布者的动机,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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