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东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按照“打、防、管、控”综合治理工作思路,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加强直销行业监管。在今年开展的2016年打击传销综治考核中,广东省打击传销工作获得中央综治办、工商总局、公安部等三部门的一致认可。
捣毁传销窝点32个
制定下发通知,推动地方政府落实严防严控严打传销的属地责任,组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清查传销隐患。9月份开始与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社厅联合部署全省开展为期三个月打击整治“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暴力传销、“拉人头”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利用传销活动进行经济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依法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行动以来,全省系统共检查各类场所353处,捣毁传销窝点32个,清理遣散传销人员175人,排查涉嫌传销案件线索174条,检查商事主体8852家,根据排查结果,将117家商事主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对外公示,立案查处涉嫌传销案件14宗,移交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5条。
这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全省“拉人头”聚集式传销活动的有效整治,得到了国家四部委联合督查组的高度肯定。
举报传销窝点/案件最高奖励30万
联合省综治办、省文明办、省公安厅成立了广东省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认定小组,按照认定无传销城市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对已向省申报无传销城市的15个地市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圆满完成了《打击传销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课题研究工作。联合省公安厅、省综治办、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管理办法》,将举报奖励细化为举报传销窝点和举报传销案件两种,最高奖励金额为30万元。
加大网络传销线索核查
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对工商总局转办的6宗案件线索进行包案督办。两次召开打击传销案件部署会和研判会,对各地查处网络传销案件和摸排工作进行研判和部署。9月份,核查工商总局下发的141个涉案线索,发现实际主体为135家(6家重名),其中无注册记录3家,查无下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8家,3家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8家被移送公安机关或已被刑事立案调查,2家被纳入涉嫌非法集资重点名单。
努力推动直销行业有序发展
坚持扶持与监管并重的原则,一方面,有重点地规范直销经营活动。对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店铺、培训会议等场所加大检查和抽查力度,严禁直销企业及其营销人员涉及“出租屋拉人头”“资金盘”“全额返利”等行为,禁止其触碰无产品或以虚高价格产品为幌子拉人头计酬的传销红线。另一方面,开展扶持直销产业发展课题调研,对当前广东省直销市场的发展现状、趋势以及发展瓶颈等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分析广东直销产业发展潜力,起草《广东省扶持直销产业发展十大举措》,进一步扶持广东直销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培育广东省直销企业发展“第二梯队”,并力争使广东直销产业十年内年经营总额达5000亿元,纳税超千亿。
认真落实直销企业退换货制度
制定直销行业退换货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分工和检查重点。在为期4个月的检查行动中,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182人次,检查直销企业总部15家,直销企业分支机构40家,服务网点328个,经销商2199个,专卖店60个。省工商局对完美、无限极等8家直销企业总部进行重点检查,提出监管意见。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参与处理直销企业退换货投诉举报369宗,涉及金额8万元,均妥善处理完毕,未发生因退换货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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