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秩批〔2015〕993号)的批件,商务部已同意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脉科技”)在原已批准的直销区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广东省、陕西省、山东省、福建省、湖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等7省11市直销区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秩批〔2015〕993号)的批件,商务部已同意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脉科技”)在原已批准的直销区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广东省、陕西省、山东省、福建省、湖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等7省11市直销区域。
自开展直销业务以来,中脉科技一直严格遵守有关直销管理条例,坚持守法合规经营,此次直销区域的大幅扩区,不仅体现了中脉科技的规范经营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也为中脉科技营销人员搭建一个更加坚实的事业平台,为中脉科技发展注入更强大的动力。
中脉科技希望广大营销人员规范自律,与公司一起共同营造直销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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